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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同时向有关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撤销以上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建议函。据悉,这7种药品广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擅自扩大药品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范围,广告中含绝对化夸大疗效等虚假内容。
北京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提醒消费者,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药品的暂停销售工作进行监督,发现继续销售的,可向北京市药监局或各区县药监分局举报。举报电话:(010)83979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