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1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承诺:“群众买到假药,药监部门先行退付”。8月1
目前,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对销售假药的商家进行了处罚,对商家库存的同类药品进行了查封,并对全市进行了公告和警示,同时采取了清查措施。芜湖市药监部门已经调集专门力量,追查假药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说,对销售假药的商家要严厉处罚,对制造假药的违法人员更是决不能放过。要对“群众买假药,药监先退款”案件中群众举报的假药来源,穷追不舍,直至捣毁制假造假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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